课程教学质量系数是反映教师完成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参数。为指导二级学院做好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工作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方法
1.学校指导性计算方法
按照课程教学各主要环节要求,学校制定了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指导性指标体系(详见附件)。二级学院按学期计算本学院每门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分值;将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分值从高到低依次排序,排序前 20%课程的课程教学质量系数
取1.2—1.1,评价得分在 60 分以下或排序在后 5—10%课程的课程教学质量系数
取0.8—0.9,排序在两者之间课程的课程教学质量系数取 1.0。
二级学院在学校指导性计算方法基础上,结合本学院实际,进一步明确课程
教学质量系数及取值范围,形成本学院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方法。
2.二级学院自定计算方法
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学院课程实际,自主制定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方法。为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,二级学院可根据课程难度、新开课程、开课门数等情况,设置课程难度系数,难度系数的取值范围建议设在 1—1.2 之间。
二级学院制定的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具体方法,需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教代会通过后,报送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。
3.学生评教在课程教学质量系数中的权重不低于 40%。学生评教数据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提供。
二、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及其结果发布
二级学院负责计算及其结果发布,受理教师对其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结果的查询。在新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前,将本学院上一学期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系数发布结果汇总表,报送到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存档。
三、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
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为:
式中 W 为教师课程教学总工作量,i=1,2,3,--n, n 为教师本学年的开课门数,ki 为第 i 门课程的教学质量系数,Ci 为第 i 门课程的课程难度系数 Mi 为第 i 门课程的教学折算标准学时数。
四、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方法的解释与修订
1.学校制定的课程教学质量系数指导性计算方法,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2.二级学院制定的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方法,由二级学院负责解释和修
订。
五、其他
本方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,试行一年,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。
附件:东莞理工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指导性指标体系
附件 | |||||||||||||||
东莞理工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指导性指标体系 | |||||||||||||||
单位名称: | 教师姓名: | ||||||||||||||
课程名称 | 计划学时数: | 授课班级: | |||||||||||||
监测 | 分 | 评价标准与计分方法 | 数据来源 | ||||||||||||
指标 | 值 | ||||||||||||||
认真研究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,编写的课程教学大纲 | |||||||||||||||
课程教学 | 5 | 内容完整、格式规范,并在上课前通过网络或采用其他方 | 学院检评数 | ||||||||||||
大纲 | 式向学生发布。按时提交、通过审核计 5 分,每迟交一周 | 据。 | |||||||||||||
扣 2 分,超过 3 周计 0 分。 | |||||||||||||||
教材选用 | 2 | 教材选用合理,根据教学需要有补充更新的教学内容,计 | 学院检评数 | ||||||||||||
与开发 | 2 分;无选用教材计 0 分。 | 据。 | |||||||||||||
备课充分,并按《东莞理工学院教师工作规范》(以下简 | 学院检评数 | ||||||||||||||
备课 | 5 | 称《规范》),写有规范的教案或 PPT,计 5 分;无教案计 | |||||||||||||
据。 | |||||||||||||||
0 分。 | |||||||||||||||
教学大纲 | 3 | 教学进度与授课教学大纲计划相契合,计 3 分;不一致达 | 学院检查数 | ||||||||||||
执行 | 4 学时以上计 2 分。 | 据。 | |||||||||||||
学生到课率 ≥ 95%,计 3 分;学生到课率在 80-94%,计 | 教务处抽查 | ||||||||||||||
学生到课 | 和学生信息 | ||||||||||||||
率 | 3 | 2 分;学生到课率 60-79%,计 1 分;学生到课率 |